湖北日报讯(记者吴纯新、通讯员刘龙腾)2月16日,记者从武汉市江夏区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向辖区两家新冠肺炎患者救治定点医院预付的医保基金2500万元,已拨付到位,作为疫情防控应急专项资金,由医院对新冠肺炎患者先救治后结算。
疫情发生医疗以来,江夏区医疗保障局专门成立医疗保障服务工作专班,选派业务骨干主动对接区人民医院和区中医院,积极推进参保人员救治保障工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
“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定点医疗机构因治疗新冠肺炎患者产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院均次费用控制指标。”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采取预付金方式,为定点医院安排医保支付应急专项资金共计2500万元,日前已预付到位,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据介绍,该局将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临时取消救治药品和诊疗项目的使用限制;积极发挥基本医保、大病(大额)保险、医疗救助资金和大病补充(兜底)保障作用,及时支付新冠肺炎患者医保报销费用,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对异地就医新冠肺炎患者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对所有因疫情原因在外就医的参保对象,全部纳入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范围,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