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兵累累的勇士队还剩下拉塞尔(D"Angelo Russell)做为得分主力,没想到他日前也扭伤了拇指。外界看来拉塞尔可能会有一点后悔来到勇士队,其实他本来是要去明尼苏达森林狼的,但是他因为很怕冷才选择了风光明媚的金州勇士。
拉塞尔说:「原本那个机会很棒,直到勇士也来找我,那里的气候显然更棒,这让我做出决定。」金州就是加州的别称,勇士新主场近邻旧金山湾区。拉塞尔最初效力湖人,也是加州球队,后来转到布鲁克林篮网,「纽约的冬天很严酷,所以气候是我选择新球队的重要考量。」
外界有人说拉塞尔是为了拿冠军戒才跑去勇士抱团,其实也未必,因为有些球员确实会考量其他因素,比如说有人不愿意去西岸球队,是因为那里税金较重,有人则是不想离老家太远(中南美球员)而选择边境佛州附近的球队。
正如拉塞尔反复强调的:「我曾在纽约度过了我的第一个冬天,真的很难熬。所以,当有机会再次去到一个温暖的地方时,我认为那在我的计划当中扮演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