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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为何要限速?
2019-11-01 12:10:11   来源:东方头条   

高速公路,部分地区称为快速公路。一般是指双向2条车道以上、双向分隔行驶、完全控制出入口、全部采用两旁封闭和立体交叉桥梁与匝道,时速限制比普通公路较高的行驶道路。高速公路属于高等级公路。中国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高速公路指“能适应年平均昼夜小客车交通量为25000辆以上、专供汽车分道高速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公路”。各国尽管对高速公路的命名不同,但都是专指有4车道以上、两向分隔行驶、完全控制出入口、全部采用立体交叉的公路。此外,有不少国家对部分控制出入口、非全部采用立体交叉的直达干线也称为高速公路。一般来说,高速公路能适应120公里/小时或者更高的速度,路面有4个以上车道的宽度。中间设置分隔带,采用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高级路面,设有齐全的标志、标线、信号及照明装置;禁止行人和非机动车在路上行走,与其他线路采用立体交叉、行人跨线桥或地道通过。从定义可以看出,一般来讲高速公路应符合下列4个条件:

(1)只供汽车高速行驶;(2)设有多车道、中央分隔带,将往返交通完全隔开;(3)设有立体交叉口;(4)全线封闭,出入口控制,只准汽车在规定的一些立体交叉口进出公路。

高速公路产生的背景

20世纪30年代西方一些国家开始修建,6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高速公路发展迅速。高速公路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第一,高速公路适应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城市是产业与人口的集聚地,其汽车的增长远比乡村快的多,成为汽车的集聚中心,因此高速公路的建设多从城市的环路,辐射路和交通繁忙路段开始,逐步成为以高速公路为骨干的城市交通; 台湾国道编号标示第二,汽车技术的发展,对高速公路建设提出客观要求。汽车已成为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因此需要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的配合汽车的轻型化和载重化是两大发展趋势,前者要求速度保障后者要求承载力,而高速公路恰能使二者有机结合。

高速公路不等于“无限高速”

2007年3月全国十届人大五次常委会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规定:“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首先在法律上确立了国内高速公路不得超过120Km/h,执法人员自然无法超越法律的约束而擅自提高高速公路限速标准,而处罚超过此限者则是法律赋予交警的法定职责,必须履行。

有车友疑问,为何名叫“高速公路”却要限制行驶速度?高速难道不意味着无线快速地驾驶吗?

我们来看一组数据:

全球每年交通事故亡人数超过100,0000人,而交通事故致命元凶就是超速。根据公安比交管局公布的2014年度数据显示,我国平均每天发生事故1690起,死亡257人,道路交通事故在我国一年会夺去60,000多人的生命,超速行驶等五类违法行为共造成36195人死亡,占全年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38.7%。其中,在重特大交通事故中,超速导致的事故居第一位,占26.3%。

数据时客观存在,它是已发生事实的记载,是历史给我们今天的警示。如果不引起重视,如果臆想地以为“高速”就是“不限速”,那么这就等同于把一个巨大的“定时炸弹”随身携带,迟早有一天他会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还有人提出质疑,为何欧洲国家的高速公路不限速呢?有这样疑问的人不在少数,去过欧洲自驾的朋友都遇到过高速上有飞驰而过的车辆,但是你是否也注意到,还有“蜗牛般”的车辆呢?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不要以偏概全,并非欧洲所有国家的的高速公路都不限速,目前只有德国的高速公路时不限速的,而意大利和法国等地的高速公路是明确区分速度不同的三种车道。

道路因素

实际上120Km/h这个速度是国内道路设计参照标准,路面摩擦系数、防护栏的强度、车道宽度、坡度、曲率半径、标志大小均按照此标准设计,如果道路贸然提高通行速度,这些设计全部要重新修改,现有高速公路将面临施工重建,其成本非常高。当然很多用户可能觉得新修的高速公路可以设计按照更高的通行速度标准修建,但面临的问题是成本提高,而最重要的是法律现阶段不允许速度超过120Km/h,无疑就造成了道路的高价浪费,这样一来道路就还是遵照了120Km/h标准修建。

当然道路按照120Km/h标准修建,并不代表其可以按照120Km/h来限速,这还要综合道路环境以及气候等综合因素,例如在山区隧道、大桥等甚至限速80Km/h或60Km/h。请点击此处输入图片描述

驾驶人身体因素

驾驶人的视力、视野和反应时间是影响交通安全的最重要的三个要素。驾驶人驾驶车辆观察前方物体是动态的,人的视觉机能受运动速度影响非常大,车速增加,视力下降(动力视),视野变窄(隧道视)。据科学测试,车速在72Km/h,正常为1.2的视力下降至0.7;车速为100Km/h,视野仅为45度,这就是“走马观碑”非常人所能为的缘故。驾驶人正常的反应时间(发现物体—做出判断—采取行动)一般约为2.5秒,因此,对于以120Km/h行驶的车辆而言,反应距离为:120x1000x2.5/60=83(m),如果再加上车辆制动、惯性滑行等因素,有效反应距离实际要超过百米。因此,远时看不清、近时来不及,是导致“十次事故九次快”的根本原因。

假定100m外有一障碍物,120Km/h时车速为33m/s。你有3s时间来作反应。160Km/h时车速为44m/s。你只有2.2s反映时间。对大部分人来讲,是不够的。因此大部分人在160Km/h下遇到突发事件,是无法及时做出正确反应的。

此外,驾驶人因素还包括性别、年龄、健康状况、心情、心理素质、安全意识等,简而言之是驾车安全因人而异,对于一般人,给你一辆崭新的法拉利赛车,让你在F1赛道车行驶,开得太快恐怕也要撞车或翻车。而目前疲劳驾驶已成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成因之一。

车辆因素

目前来说车辆超过120Km/h行驶问题不大,这也是为什么在德国部分高速公路并不限制速度,而意大利高速限速也有150Km/h,随着车辆性能和质量的提升,国内高速具备提速的条件。但是考虑到国内高速限速小客车还包括诸如微面、小型货车等,这些车辆大多极限速度只有120Km/h左右,如果速度进一步提升,势必对车辆安全性能造成很大影响。

初次之外车辆速率越高,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危害越严重,高速上120Km/h行驶爆胎还有生还的可能,但是如果以200Km/h就几无生还可能了。目前来说即使车辆以120Km/h行驶,也不能保证车上人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100%安全。

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包括多个方面,既有天气因素,也有路面条件欠佳、车辆种类繁杂、整体车况不良、超速行驶、不按道行驶、不按规定超车、疲劳驾驶、超载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因素。

道路上出现雨、雪、雾、冰等恶劣气候条件时,道路通行安全系数将显著下降,这时非但不能在限定速度下安全形势,还要降低车速行驶,以确保安全。

随着车速的提升,风阻呈现系数式增长,这也是为什么现代传统的内燃机车极速很难超过500Km/h。风阻的爆发式增长使得车辆需要更大的牵引力和动力(P=Fv),这会显著增加车辆能耗,直观的体现就是百公里耗油显著提升,一般来说100-120公里是车辆性能、速度、安全等因素最佳结合点,既省油、环保,又安全、快速。正因如此,世界高速公路限速120Km/h最为普遍。

链接1: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最高限速120km;最低限速60km;有些隧道或桥梁会限在80km;恶劣天气也会调低限速,一般在进入公路时,都会有限速牌提醒。

链接2:关于德国高速“不限速”的问题

德国第一条正式的高速公路诞生于1932年8月6日,也就是现在联通德国西部城市科隆和波恩的A555高速公路。

从第一条A555高速开始,德国的高速公路就是完全免费的,历届德国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思路非常明确:作为公共交通设施的高速公路,应由政府出资建设,而使用者则通过支付燃料矿物税、车辆税以及累加于矿物税之上的增值税,来间接支持高速公路建设。这一通过税费抵扣高速使用费的办法,充分体现了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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