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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红灯被电动车追尾,导致电动车车主身亡,汽车车主有责任吗?
2019-09-14 22:20:30   来源:东方头条   

俗话说“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机动车在等红灯的时候,如果被后方的电动车追尾,造成后者死亡,那么前车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吗?

首先,我们从行政、刑事责任上看,前车是无责的,无需承担任何行政、刑事责任。

其次,在民事责任上,考虑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无责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先要对出事故的“电动车”进行技术鉴定,比照电动车标准,认定出事故的“电动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如果“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则前车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电动车”方面的损失,由交强险在保险范围内赔付(保险赔偿数额很少)。前车没有买交强险的,前车车主(应该由车主赔,司机免责)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严格依法本应该鉴定为机动车的“电动车”,实践中却将其鉴定为非机动车这种情况是比较多的,尤其是当前车有各种保险或前车司机、车主有钱的情况下。原因嘛,“死者为大”,死者家属不拿个三瓜两枣的话,会很可怜或不依不饶的,这就是这样的社会啊。

对于这种情况来说,如果判罚前车有责任,那么前车也不会情愿。毕竟自己按部就班的停车等红灯,为什么要承担责任呢?

如果前车在没有违规的情况下,个人认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如果前车在等红灯的情况下有压线或者是载物超宽等违规的情况下,那么可能要承受10%的责任。

一般情况下追尾都是后车的责任。如果后车是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的话,那么就会判定是后方的责任与前车是没有关系的,前车自然也不会承担什么责任。

这就要求我们,在等红灯的时候一定要按部就班。也就是说不要压线,不要在非机动车道停车等等。这都是用车的小细节,也是需要注意的,如果不注意,那么出现事故会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一般情况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都是有界限的。那么就要求机动车和非动机动车都在自己的车道里行车,如果是出现问题的话,责任就会更加清楚好划分。

最后,小编想说的是对于我们驾驶员来说,一定要多多注意安全,不要占用非机动车道,包括代靠边停车的时候,同样注意这个问题。然后对于我们行人或者是非机动车来说,同样需要谨慎驾驶,不要随意的横穿马路,做好自我防护,确保行车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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