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四川将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报销 不设起付线】11月9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日前,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指出,对“两病”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的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50%。高血压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200元/人/年,糖尿病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300元/人/年,同时患高血压、糖尿病的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实施意见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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