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集团出于自身业务发展和保护其全体股东权益的考虑,无法将相关信息予以公开披露,从而导致回复无法满足相应的信息披露要求;而公司作为重塑集团潜在的持股仅14.586%的股东,也无法强制要求重塑集团提供资料配合公司信息披露。
8月1日晚间,大洋电机(002249)发布关于终止收购上海重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塑集团”)部分股权的公告。
根据此前公告,大洋电机决定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惠清京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鲁平京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京隆宝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 山保税港区鹏凡之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关于上海重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现金26,254.27万元收购上述四家合伙企业持有的重塑集团合计14.586%股权。
对于此次收购流产的原因,大洋电机称,鉴于监管部门高度关注本次交易,先后两次高标准要求公司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其中大部分信息需要重塑集团提供。重塑集团出于自身业务发展和保护其全体股东权益的考虑,无法将相关信息予以公开披露,从而导致回复无法满足相应的信息披露要求;而公司作为重塑集团潜在的持股仅14.586%的股东,也无法强制要求重塑集团提供资料配合公司信息披露。综合考虑上述情况,经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友好协商,公司审慎决定终止本次交易。
大洋电机表示,本次终止收购重塑集团股权是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友好协商的结果,且经交易各方确认同意,任何一方对本次终止事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友好协商的结果,交易对手方已退回公司支付的第一笔股权转让款,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重塑集团股东工商变更手续相应终止。
大洋电机认为重塑集团是国内燃料电池行业优秀的高科技企业,是我国氢燃料电池行业非常有价值潜力和发展前景的企业之一。公司在立足自身经营的同时,将持续关注氢燃料电池行业及其产业链企业的发展状况,完善和拓展公司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竞争力。